宿迁千山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宿迁电商产业园区、千山资本、久友资本、智圆财富联合成立。千山联合充分发挥国有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入驻宿迁电商产业园区的优质项目进行支持和帮助,为其提供全面的资本服务和解决方案,共同打造近400亩的宿迁筑梦基金小镇。截止至2019年宿迁电商产业园区招引投资类企业135家,总基金规模达234亿元人民币。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宿迁电商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且在园区办理纳税登记的影视机构。
2.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2.1各类影视机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2各类影视机构规模原则上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3影视行业的商业项目、主体或其他园区认可的企业在园区开展经营活动。
3.税收优惠政策
3.1影视投资机构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自机构运营年度起按前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80%、后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 40%予以奖励返还。
3.2影视机构存续期内,对高管、专业技术人员及投资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每家机构不超过2人),按前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 70%予以奖励返还。
4.其他优惠政策
4.1园区为影视机构注册提供一站式服务。
①入驻园区的影视机构,由园区成立的企业(宿迁千山联合)统一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即企业名称核准、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工商变更、影视许可证申请等;
②注册涉及中介服务费用(工商注册代理费 300 元/户、银行开户代理费300元/户、影视许可证代理费1500元/户、注册地址使用费3000元/户/年)由注册主体承担;
③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限时承诺服务,资料齐全、条件允许的当日办结。名称预先核准 3 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册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实行对口联系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
4.2各类影视机构的高管享受最高 200 万元购房补贴(附表:宿迁市人才“购房券”住房补贴政策),其子女享宿豫区学校免试入学。
联系电话:办公室 0527-81086628 010-65889989
刘经理 15151163527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互联网金融中心 304-306
后附:宿迁市人才“购房券”住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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