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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涉嫌暴力强拆

2017-12-01 来源:  作者:
摘要: 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一王姓群众打来电话,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赵姓官员有计划有预谋违法指挥黑社会人员欺压她一家,强行将其住房推平

 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一王姓群众打来电话,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赵姓官员有计划有预谋违法指挥黑社会人员欺压她一家,强行将其住房推平,财产抢劫一空。”针对此事件,本网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
 
本网调查
 
当事人王京花向本网记者反映情况如下:
我叫王京花,回族,1968年4月8日生于泰安市我和丈夫张延金于1998年在泰安市迎宾大道十四局路西建有160平方的住房,建房前丈夫张延金和当认杜家村书记周茂成签有一份建房协议,在协议基础上委托委托杜家庄杜姓村民和高姓施工队建房,高姓负责西面3间主房,其他均为杜姓村民所建(可做证人),近20年来我们与周围村民和谐相处至今。
2015年5月26日清晨天降横祸,杜家庄私自雇用200余社会流氓,带有大小不同凶器,私自闯入我的住处,三人挟持一人的方式,持刀到颈部将84岁的老母亲,53岁的丈夫还有我穿着拖鞋强行拉出住宅,并大声喊叫不许乱动,不准与外界联系,抢夺手机并把我的另一部手机抢走,老母亲额头装在石头上造成额头面积淤血,丈夫被拳打脚踢,并且用力打了几巴掌,肩膀和身上留有打伤痕迹,殴打后两次晕死过去,用镐靶砸我腿上大面积淤血,不让120和110进行求助,受伤部位已做法医鉴定,我逃脱向女儿求救,在我逃走的路上有人将匕首扔向于我,没有击中刀具已被警方扣押,上前劝说的2名群众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恐吓威胁(可做证人),80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形成严重的颤抖病,行走困难,丈夫脑部受伤,在泰安附属医院接受治疗,从5月26号起,我已欠下医院4000多元医疗费,无处借钱,延误病人正常治疗,在这种严峻严重的情况下,粥店办事处不管不问,使病人后果更加严重现在精神失常自理困难
我们家被摧毁里面的财产全部埋入废墟,当时女儿禁入废墟想拿回部分财产和协议、账单,却遭到威胁,一步不准靠近,随后在2小时内将我20年的心血、全部家当清理完毕,没有人知道清理哪里去了他们迅速销毁证据,我当时报案是粥店派出所黄警官受理此案。
为什么于我同建的十几栋民房至今没有拆除,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款下,单独拆除我的住房,事后我们寻求帮助解决却遭到粥店办事处赵姓负责人的指责:要的我早就给你们全拆了,拆的一点也不剩,当时崩溃的我说还让我们全家活吗?!他说不活去死啊!(有录音为证)。口出氓言,视人命如草芥,我不知道如何申冤,不懂法,只知道人民政府是保护我们公民合法权益的单位,对于这样让我们无法生存的领导,引发民愤,造成社会影响,处世行事非常恶劣的人理应受到应有的惩戒。
我作为遵纪守法的泰安市公民20年来安守本分,被赵姓官员等人带领黑社会借拆迁的名义行使打砸抢之事残害欺压老百姓,我请政府给我们一家6口人申冤做主,还我们公道,追究他们的民事、刑事责任补偿我损失的巨额财产及住房,因无书写能力有女儿代写,上述所说如实描述事实,可接受领导方面审查,还望政府领带帮助尽快解决。
 
录音证据(书面整理)
 
时间:5月26日17时57分
地点:粥店办事处党政办3楼门口
人物:王京花,粥店办事处副主任赵勇林、许文,张美美(王京花闺女),张燕(王京花小姑子),马现民(王京花小姑子丈夫),张四民(王京花小叔子)及党政办工作人员3人名字不详。
事结;房屋违建拆除合法无谈及人员伤害无赔偿出言不逊避而不见
5月27日——6月17日期间每天8点半到17时,王京花,张延金(王京花丈夫)和马其珍(王京花婆婆)多次到党政办找领导,自始至终没有露面,18日上午韩姓告知门卫不让王京花一家进入。
     6月18日——19日期间王京花一家每天早上8点找粥店派出所负责人黄警官多次录完口供(王京花一家每人都有录包括强拆房屋领头的3个社会流氓),然后开法医鉴定,再无消息,反复敷衍以破案需要时间为由让我们回去(房屋已被拆除)等候。
对话书面整理如下:
王京花:你跟我说你是粥店办事处的。
赵勇林:是,我是粥店办事处,这是我正常办公的办公室,你该干嘛干嘛去,要么报警去!
王京花:我报警了,派出所让我过来这里。
张燕:她当时报警了,公安局没办法,要不喊电视台来
赵勇林:叫电视台去!找电视台去!凭什么杜家庄140多户都拆了,你不拆!
王京花:他们拆的哪里?我们那一排门头都没拆!
张燕:家里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一个脑出血刚出院的病人,你们就这样欺负老弱病残!
赵勇林:谁你们拆的你们找谁去!
许文:你是代表粥店办事处去的吗?!
王京花:他当时去了!
赵勇林:谁去了!我今天上午开会,什么时候去的?!
王京花:前几天村里主任周茂文开车带你去的!
张燕:弄成这样是您们领导的处理方式吗?!
许文:你是领导!把人家家里整这么惨!
赵勇林:你听听你们这样处理问题,你就这样处理
办事处韩姓职员:怎么拆的?!
王京花:强拆的?!
赵勇林:为什么强拆你心里明白!
王京花:我心里不明白!
张燕:拆之前领导怎么没有去做工作?!
赵勇林:我不是领导!只是普通工作人员!我更应该支持这种违法行为!
许文:什么违法?!
赵勇林:你拿出手续来!
王京花:都砸屋里了!你不是说会再回来?!
赵勇林:你用手扒去啊!
 
王京花:你怎么不给我去吧?!都已经拆了!
赵勇林:你这是什么态度!以后你们愿意来你们就来!愿意怎么处理就这么处理!
马现民:你们别吵,好好的说开。
张燕:他不愿意跟我们谈。
王京花:我们一家还有老人!我们找谁啊?!
马现民:别喊!
赵勇林:你们有本事去死啊!!!
张燕:你们怎么这样做法!
赵勇林:人都有良心的,我去了两句话没有说就跟我喊。(喊的人是王京花的朋友,王京花不在场)
张燕:你应该找当事人说明处理这个事!
王京花:你当时问我有没有协议,我说有得找找,你就往上面去了,以为你会回来,结果没有回来,不知道你是哪个部分,领导怎么去找
赵勇林:谁给你砸的(边走边说,进办公室不出来了)
王京花:我们是合法有手续的!
许文:欺负老弱病残是共产党作风?
 
律师点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利实施强制拆除,除了人民法院外的其他任何主体实行的拆迁行为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1]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关键泰安市岱岳区在于法制上存在着太大的漏洞,政府法规没有被合理的利用,不管是在执法方面,还是在群众利益面前,政府都存在违法强拆的实施。
本网呼吁:
就在本网记者调查期间,举报群众打来电话,举报人老公因在暴力强拆中受伤,加之近几年上访无果的情况下,突发疾病,生命垂危,无钱救治。在这种情况下,本网希望岱岳区粥店镇政府能正确处理好此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也希望岱岳区粥店政府能认真对待群众诉求,把暴力强拆的事实调查清楚,对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官员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交代。暴力拆迁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狗、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暴力拆迁”。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展)

本文转自:http://www.zituwang.com/a/zimeiti/qita/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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