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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场监管委:58同城五大问题涉嫌违法违规

2015-06-30 来源: 新浪网 作者:
摘要:【深圳商报讯】(记者 谭玲娟 董思)昨日,本报报道58同城被多人投诉售假,其他媒体也有类似报道,针对此事,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昨日上午11时决定突击检查58同城深圳分公司,该公司现场负责人针对媒体报道的涉嫌公开售假等多项事宜均无法解答,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二是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58同城网站为商家提高广告效益提供有偿推广服务,点击网站右上方“我要推广”的链接,即可进入推广服务页面,商家可以通过签约付费的方式向其购买广告服务,享有置顶品牌推广等特权,且发布的广告信息末尾可以附带“网邻通商家”、“精”、“顶”等认证标志,增加消费者的信任程度。而一些商家却利用购买的服务特权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后发现货不对板,甚至发现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合法权益受损。58同城网站作为广告发布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其三是未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和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审查登记。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而58同城网站并未主动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查登记,而是简单注册后便可以发布信息,用户注册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微信绑定、手机认证、邮箱认证、实名认证、营业执照认证等信息认证,而一些商家和个人并没有主动进行登记或是登记不实。该网站不但没有遵守上述规定,甚至打开该网站的“VIP网邻通”介绍页面http://e.58.com/ershou/wanglintong.html#go,其中特权3写明“网邻通标识意味着商家通过58同城的审核认证,信息真实性有保障”,而实际上部分VIP网邻通商家并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主体身份等认证,这意味着只要付费注册成为该网站的VIP会员即可以获得网站的审核认证,而消费者容易受到这些“认证”的误导,从而给一些不法商家诱骗消费者提供便利条件。


其五是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登录58同城网或58同城手机app,均有发现部分广告使用“第一”、“最”、“100%”等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  其四是未按规定进行先行赔付。《58同城先行赔付保障协议》中各类别的先行赔付协议的赔付范围均规定消费者需与带有“认证标志”的信息发布商家发生消费纠纷且合法权益受损时才给予先行赔付,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即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网络交易平台如果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不论侵权商家是否为“认证商家”,消费者均可以依法向该网络交易平台要求先行赔付,而并非只有该网站的“认证商家”才能给予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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