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0日从业内获悉,沪深交易所已联合完成2024年度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并于近日将评价结果定向告知各家券商。据了解,此次评价仍按《《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的过渡期规定执行,评价结果不予对外公布,也不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相关券商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需在11月28日前向交易所反馈并提交依据材料。(中证报)
本文地址:https://www.xwkx.net/difang/shandong/192578.html -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上述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故本网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










